M型社會,自從大前研一那個阿伯提出來之後,大家無不視為圭臬,動不動就拿出來鞭屍一下(啊,大前大師,不好意思,忘了你還沒掛)。

那天痞子去打籃球,由於提早翹班的緣故(不好意思,也是引用大前研一的OFF學,"要翹班,才會成功"的理論),所以我們包場時間還沒到,就到了所租用的室內籃球場。在那邊,我看到了一個MM,大約是高中生的年紀,跟一個大學籃球隊類型的帥哥,在那邊打籃球。這樣的場景,痞子通常很不屑,就是那種很典型的,學長教學妹打籃球,最後會從球場,教到速食店,教到電影院,最後...咳...的那種...

Anyway, 後來時間到了之後,籃球隊帥哥跟馬尾MM下場,我們上場。由於我還沒熱身完畢,我就先在場邊觀戰,帥哥過來聊天,問說可不可以一起打。本來想藉由聊天,戳破這個穿著陽光男孩外衣的大野狼,沒想到得知另一個更Orz的事情...

原來這人是那個MM的籃球家教,MM的老爸給他每小時NT$1000,讓他一對一的教導MM打籃球,並且租下了每小時兩千的室內體育館場地來練習...(忘了說,一星期兩次...)

這樣夠M了吧...果真有錢人的世界是不太一樣的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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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毒舌痞子54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