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上,痞子不常用有才這個字形容一間公司。但是PIXNET,痞客邦(沒錯,就是痞子正在使用的這個BSP),最近做了一件很有才的事情。
甚麼事情值得痞子特別開一個篇幅呢?
很簡單,就是PIXNET呢,開始要放他自己的廣告在每個人的blog上面了,原因沒別的,就是為了擴大收入。
不過呢,有才的點在於: 這個pixnet的廣告呢,不管你是不是付費的VIP(年費從599起跳),你都得被迫放這個PIXNET AD在你的blog邊攔,而且是在最黃金的地段。然後呢,這個廣告,你無法更改位置,無法拿掉。
全世界軟體業中,最有才的決定要來了,不要急著轉台。
你要是真的要拿掉那該死的pixnet AD,你還得多花每年599(還是799之類的),把你版面上的所有廣告拿掉。你笑了,對吧?
就是說,你要嘛接受pixnet在你最黃金的地段放廣告,要嘛你就是多付一筆錢,把pixnet廣告拿掉,但是你也無法再放你自己的網路廣告了。
拿個生活化的例子好了。
你跟士林夜市租了個攤位要賣雞排。
結果士林夜市把你攤位前最棒的地方,放了個大架子賣CD,說是賣的錢你這攤商也可以分一點(想也知道是士林夜市賺去絕大部分)。
你想要把這CD架往旁邊放一點,士林夜市說,不行喔,這是我們共生共潤的好政策,請你諒解。
士林夜市接著說,其實我也不是這麼霸道的,你也可以不要這個垃圾,但是請你多付一些錢,把這廣告以及你所有要賣的東西都拿走,你可以專心的,好好炸雞排,你想順便賣氣球、保險套甚麼的,都不要多想了... 不賣我們的CD,你就不能賣你的其他東西!!!
以軟體業的角度來看,世界上沒有比這個設計更差的決定了,我覺得,第一,設計這功能的PM,絕對不稱職。第二,approve這個決定的管理階層,你可能要多想想事業第二春。第三,我的耐心不知道可以用到甚麼時候,大家請多多關注本站,搞不好就要換網址囉!
↑ 你也幫幫忙好嗎? PIXNET!(當然不是幫照片中這種)
你要是想要賺錢,沒問題,但是請你找個好一點的方式,願者上鉤,總是有人會搭配你的遠大 分潤計畫 的。不過,跟道歉一樣,請你拿出誠意。
你目前的規畫欠周詳,完全不是expected user scenario,看到只是令我頭很痛。痞子看在合作這麼多年的份上,你如果想問問看軟體業資深從業人員的看法,歡迎來找我,你們知道怎麼找到我的。
感謝大家收看痞子的碎碎念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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